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 2013-12-19 10:03:56
  •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并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表从组织科领取)。确定发展对象(需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上)。
    2、基层党组织公示(就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10天,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将发展对象的发展材料及名单的电子文档上交组织科。
    4、党支部召开党员发展会。
    5、组织科安排与发展对象谈话(党总支安排谈话前,需将谈话时间、地点等情况随同发展材料上报组织科)。
    7、上交发展材料(各种预审材料及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
    8、教工委组织科审核发展材料。
    9、教工委工委会审批。
    10、组织科下发审批情况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