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党申请书。
包括为何要入党,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其他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2、个人自传。
包括本人从小学至今的成长经历,要体现出思想上的逐渐成熟或转变;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认识;个人目前优、缺点剖析;对“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认识等。
3、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儿女等)外调材料。
包括政治面貌、职业、与发展对象的关系、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是否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及非法组织。需要乡、镇一级的党委公章。
4、党课培训结业证书。(区教育党校证书自签发日期三年之内有效,发展对象为在校高中学生的,需提供市级培训证书)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考察近一年的情况)
6、党员、群众座谈会记录(分开填写,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持人、发言内容、书记签章)
7、个人思想汇报。
8、党支部(总支)综合意见(含公示情况),并附公示原文。
9、学习成绩单(仅学生提供,截至递交材料前在本校就读阶段的各科学习成绩,如是自考专业需要提供自考成绩。以上材料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10、党员发展名单打印版及电子版。
注:个人入党申请、个人自传及思想汇报材料用B5大小的纸书写。
党员发展会后上报材料
1、以上全部预审材料。
2、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