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 2013-12-19 14:42:05
  •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教学质量意识,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关于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质量保障系统的若干意见》。

    一、全院各级党政负责人以及各级行政管理人员要充认识教学工作的重要地位,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的建设工作,建立以学院院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负责人的教学质量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专题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主管部门、系承担各自的教学质量保障责任。以研究教学质量为主题的校务工作会和教学工作会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二、要逐步建立健全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一个既包括教学过程监控,又包括教学效果反馈控制的完整的闭环系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则是为保证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良性运转与其中各项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各类组织监督机构、财政支承机构、后勤保障机构、协调联络机构等。这种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应在不断研究、不断改革的基础上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保证、自我改进的功能。

    三、确立教学质量目标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制定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是建立符合实际的教学质量标准和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基础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标准既是教学工作的追求目标,又是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基础。为此,在目前实施的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注意改革在教学计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在运行一个阶段之后进一步调整不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弊端,逐步使教学计划达到整体优化的标准。

    四、日常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基础性建设。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将逐步建立:

    1、教学检查与报告制度

    教学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测两项。定期检查分为开学初、期中两次。不定期抽测检查根据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与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抽查课堂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实践教学状况、试卷与考场情况、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管理运行情况等。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测检查的结果将予公布,检查中的问题以及改进后的效果由负责教学检查的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院教学质量领导小组汇报。

    2、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教学过程中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信息沟通的桥梁。学生信息员要正确反映学生中对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教学效果发生和存在的问题与信息。学生信息员由教务处与学生处统一聘任、组织与管理。教务处要及时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信息传达和汇报给有关部门。教务处每年要将有价值的反馈信息汇编存档。

    3、学生评教制度

    学生评教制度是学生对教师教学状况的评价、监督、促进的一种有效形式。每学期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对全体或部分教师全部或部分课程进行问卷调查,由学生在自主状态下填写“评教调查表”。“评教调查表”由各专业负责汇总后交教务处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有关教师。

    4、教师评学制度

    授课教师对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及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风状态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职责,授课教师每学期对所任课的班级应填写教学小结,教学小结要包括学生学习状况。调查表收集汇总、反馈、汇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5、听课制度

    建立中层以上的管理干部听课制度,贵在坚持,坚持下去,必有好处。院级领导每月至少听课一节次,教务处、主管教学院长每月至少听课二节次,总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中层管理干部,每月至少听课一节次。班主任对所负责班级每周至少听课五节次。所有人员听课应填写听课表,填写听课意见与建议。听课表分别由系收集汇总后每学期将分析报告交教务处并向教学院长汇报。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对本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要建立在与毕业生经常联系的基础上有目的地进行,可采取普遍调查与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规模性的调查每4-5年开展一次,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跟踪调查后要写出调查报告并向学院领导汇报。

    7、课堂教学评估制度

    课堂教学评估是促进教学管理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课堂教学能够反映出教学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首先建立课堂教学评估的质量标准,其次组织有关专家或学院教学督导室成员依据评估标准开展评估工作,亦可先依据北京市教委的课堂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大规模的评估3-4年搞一次为宜,评估结论必须向全校教师学生反馈。

    五、建立教学质量监督制度。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加强对教学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学校建立教学质量督导制度,成立督导室,聘请教学质量督导专家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督导与指导,要充分信任督导专家的工作,协助解决在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督导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以及校风学风建设的加强。

    六、建立及时有效的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对于加强教学管理,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采取不同形式和渠道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上下贯通、及时贯通、及时反馈,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的信息反馈,实践教学信息的反馈、毕业教学环节的信息反馈,考试环节的信息反馈,社会的信息反馈等诸方面的工作,要充分发挥现代教学技术的手段,建立全院性的教学质量信息网络,使反馈信息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七、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地进行,应建立健全系列化的教学管理文件,并实施对教学质量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对教学管理效果的评估与考核。要根据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各种有关制度,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教学进程计划的制定方法和原则进行规范,对任课教师的资格资历进行规定,对教学质量进行规定,对各项教学环节进行规范,并提出具体要求。各系也应制定相应的符合实际的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文件,以形成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体系。

    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是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全校的各个部门都必须树立“教学工作是全校各项工作中的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思想和“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的思想。因此,学校的教学质量责任人(院长)要承担教学质量保障的职责,要在资金、人员、物质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证,在工作中要使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有机的结合起来,要实施有效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