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 2013-12-19 14:42:55
  • 一、教学督导的组成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成立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的成员主要由有教学工作经验、热爱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督导室隶属于教学副校长领导。

    二、教学督导室的主要任务

    1、教学督导室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教学进度检查和了解;对学生学习态度、课堂秩序、学习质量以及学风进行检查和了解。

    2、对教学经验进行总结,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3、参加教学检查与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4、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5、对教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6、收集的教学信息直接向主管教学院领导反馈。

    7、不定期出教学简报。

    8、制定评教、评学、评管的评估办法。

    三、教学督导的活动方式

    1、督导室成员要分工负责按专业有所侧重,随机听课,但每月应做出计划。

    2、每位成员每周至少要听课10节次,听课要填写听课记录表。

    3、根据教务处的安排,集体听课评课。

    4、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5、每学期召开工作总结会,对全院教学工作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写出书面材料向院长办公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