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 2013-12-19 14:57:27
  • 京教高【2008】3号

    各有关高校: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种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贯彻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京政发〔2006〕1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和《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要求,切实加强北京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首都高等职业教育定位

    “十五”以来,首都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进一步完善首都高等教育体系结构、顺应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伴随首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发展,首都高等职业教育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高等职业院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服务于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在培养满足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重点发展领域所需高技能人才方面,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高等职业教育应服务于构建、完善首都高等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的实际需要,服务于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实际需要。目前,北京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应在高等教育结构优化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发展和丰富自身内涵方面进行新的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还应加强与中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拓宽渠道,在适应首都人力资源需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方面做出有益的尝试。

    北京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资源统筹、内涵发展、适应需求、开放创新的原则,充分调动政府、行业、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市属院校、行业所属院校、区属院校以及民办院校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局面,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建设学习型城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树立科学质量观,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高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使高等职业教育由数量增长转向内涵发展,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来。

    高等职业院校要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监控与检查,把教学质量作为考核学校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

    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规范教师与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教学、管理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与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要进一步端正学风,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对课堂、实验、实训、顶岗实习以及社会实践等教学各环节的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要密切与产业界和社会的联系,构建开放、创新的人才质量标准,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

    三、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高等职业院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要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倡导选聘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爱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实施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提升首都高职教育整体实力

    实施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是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要求,是全面提升首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十一五”期间,建设10所左右的高水平示范院校。通过示范院校建设,使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一批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通过培养和引进专业“双师型”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等措施,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一批通用能力教育课程和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开发一批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形成共享型教学资源库。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撑。发挥示范院校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首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的提升。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改革与建设

    高等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工学结合强调将学习与工作相结合,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企业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工学结合强调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重视校企合作,使校企双方在分享资源优势的同时,共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积极探索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的教育教学模式,逐步构建开放的高职教育体系。要通过校企合作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使工学结合落到实处。要建立企业实习制度,保证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顶岗实习。

    专业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出特色的关键所在。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产业发展与社会变革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要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选择50个左右满足紧缺人才需求、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满足首都国际化大都市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首都重点发展产业所需紧缺人才等方面具备优势的专业点,形成包括国家级、市级和校级的三级重点专业与专业群建设体系,打造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品牌。

    六、大力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增强学生职业能力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要紧密围绕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目标,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改革教学内容,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开发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将产业界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引入课程教学。要改革课程教学模式,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贯彻学做合一、在做中学的教育理念,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启动150门工学结合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200本精品教材建设工作;鼓励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提升北京高职院校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七、探索校企合作新机制,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学生企业顶岗实习的必备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要通过校企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要与企业共同制订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引入企业现代管理与运营理念,营造真实的职业氛围。要不断加大生产性实训占整个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

    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积极探索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机制。可以尝试由学校提供场地、将企业引进学校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由企业提供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教学;也可以尝试在企业租用场地或与企业合作、由学校投资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采用企业运营方式,按照企业实际工作过程组织实训。

    高等职业院校要通过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在企业建立顶岗实习基地。通过校企双方的努力,建立互利互惠、校企共赢的合作机制。要与企业合作,建立学生生产性实训成果评价标准,建立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实习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调动政府、行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据需求导向、机制创新、效益优先的原则,重点建设15个国家级、40个市级实训基地。以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为龙头,建设一批包括国家级、市级和校级的高水平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校企共建、资源共享、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开放性实训基地体系。

    八、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 “双师”结构特征、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是落实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加强师德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师资队伍建设要适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积累工程经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要积极安排和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工作,不断提高科研、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能力;要加大从企业直接招聘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力度,使之成为专业建设的骨干力量;要创造性地挖掘兼职教师资源,聘请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扩大兼职教师数量,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担任的机制。

    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师德建设为中心,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为重点,逐步完善教师引进、聘用、选拔和培养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形成有利于教师发展并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北京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工程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由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计划、教师人才引进与选拔计划、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教师国内外研修计划和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计划五大类别共9个计划构成。“十一五”期间,重点资助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的教师培训基地、专业创新团队建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教师国内(境外)培训等项目。并就从企业引进人才、聘用兼职教师、教师企业实践进修、教师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等项目给予资助,全面提高首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

    九、加强与改进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探索建立符合高职教育规律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基础建设工作,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职业院校要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建立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学运行管理制度,要按照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通过产学合作共同开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要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积极探索学分制、工学交替等灵活的学习制度,逐步建立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重视过程管理,特别要加强生产性实训、企业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要建立并进一步完善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积极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市教委将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领导。结合首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在评估过程中注重质量要素的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与获取质量、职业素质养成、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顶岗实习落实情况以及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动态发布各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继续完善教学质量调研、检查和监督制度,强化对学校办学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宣传,提高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促进首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