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的决定
  • 2013-12-19 15:21:21
  • 根据上级要求,为更好开展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我院成立学生资助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机构,由主管学生工作和财务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科、团委、各系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制订、落实有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协调指导全校各单位开展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主管学生副院长领导,开展有关学生资助事务各项工作。中心主任由郑文华担任,财务室喻红梅兼办公室干事。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资助政策宣传、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二、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三、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四、负责入伍学生、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五、国家和学校给学生的各种补贴评选、发放工作。六、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200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