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北京市教委调整和优化北京高等院校布局结构的需要,立足学院的办学优势和实际,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函【2013】589号】)批准,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自2013年12月2日更名为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随之启用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bjamu.cn),同时保留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网站,两个网站并行。
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建成后,内容按学院定位的要求,信息将更加丰富,特色更加鲜明。由于现在还处于建设过程中,各项内容正在完善之中,如果各位校友、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级朋友有好的想法和建议,欢迎给予建议和批评。
联系电话:李老师 18911036988.
特此公告。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