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院长要求实训学生确立六种意识(2007年)
  • 2014-01-22 11:29:29
  • 2007年12月26日中午,我院就业办召开了“2007级高职学生寒假实训试点动员会”。

    会上,杨波院长要求同学们确立六种意识,即:道德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敬业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守法意识。他说:首先,“同学们要做一个具有良好道德意识的人,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做有道德的事”;第二,“同学们要有法制意识,要知法、懂法,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第三,“同学们要有诚信意识,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对他人、对社会要做到诚实守信”;第四,“同学们要有敬业意识,要热爱自己的岗位,认真工作”;第五,“同学们应当有责任意识,对待工作要有主人翁的态度,做到兢兢业业”;第六,“同学们还应当具有守法意识,要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杨波董事长兼执行院长还要求同学们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他说:“任何一个单位、一个集体,都需要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大家一定要团结同事,为集体共同利益着想,服从集体,讲求合作。”

     

    杨波院长强调:“同学们要把所学的知识与工作结合起来,要善于多问、多学、多思。大家刚刚接触社会,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大家要敢于面对现实,面对实际,不懂可以多请教,要养成不耻下问的好习惯,并且要善于学习,多积累知识和经验。另外,要多思考,当布置给你的任务完成后,一定要善于思考‘我是否还能够做得更好,或是能协助领导完成其它的任务’,而不是无所事事,凡事一定要多加思考。”

     

    杨波院长指出:“此次寒假安排同学们去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训,也是学院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他指出:“文件要求我们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希望同学们能将课堂上的学习和工作中的学习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把握好学习和实践工作的一致性,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未来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杨波院长表示:“此次实训意义重大。不仅仅可以使同学们加深对自己所学专业知识的认识,还可以让同学们看到在校学习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操作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通过这次实训,同学们可以开阔眼界,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与社会经验。要多与人接触,加深你们对社会、对人际交往的认识,清楚地领悟合作的重要性,开拓知识面。这次实训还可以提高同学们的自我判断能力,使同学们更加成熟,对今后的毕业就业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希望同学们一定要好好珍惜。”